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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黄静裸死案一审宣判 前男友判无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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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网民关注  曾被称“中国网络第一大案”

  自2003年2月案发,至今该案已过去3年半时间。2004年12月,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开庭,对此案进行了一审。事隔近2年的时间,昨日,雨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

  黄静死亡后,有关部门先后对黄静的尸体进行了5次尸检6次鉴定,但多份死亡鉴定却相互矛盾,黄静裸死原因变得扑朔迷离,在网络上该案引起无数网民的极大关注,甚至很多法律专家也参与其中,因其在网络中引起的前所未有的关注度,该案一时被称为“中国网络第一大案”。

  2004年12月,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庭审此案时,公诉人湘潭市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罪对黄静前男友姜俊武提起公诉;黄静父母的代理人则认为姜俊武的行为符合强奸未遂致人死亡罪,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提出215余万元民事赔偿要求;姜俊武的辩护人为其作了无罪辩护,并对民事赔偿要求不予答辩。

  判决依据采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

  该案中,由于5次尸检6次鉴定的结果都不尽相同,甚至相互矛盾,这也成为该案备受关注的原因。按照我国法律法规,这些鉴定结果都有证据效力,关键在于法院会采纳哪种鉴定结果。

  在2004年12月的庭审中,公诉人湘潭市检察院采用了第三次鉴定结果,即由湖南省公安厅作出的鉴定,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。

  昨日,姜俊武的辩护人成戊平介绍,在判决书中,法院采信2004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法医鉴定,即: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,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。对于其他鉴定结果,法院认为他们对黄静死因的解释证据不足,不予采信。

  法院因此判决被告人姜俊武无罪,但赔偿原告人黄淑华、黄国华经济损失57399.50元,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淑华、黄国华其他诉讼请求。

  死者家属对判决结果双方皆存异议

  昨日上午,当听到判决结果时,黄静的母亲黄淑华情绪非常激动,她向晨报记者表示:“我女儿不能白死,我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。”她甚至称自己对法院的判决结果非常愤怒,当庭她就表示了不服。昨日下午,她就准备了相关材料向有关法律部门提起了上诉请求。据黄静家属介绍,他们对这次判决最不满意的是判姜俊武无罪,对判姜俊武赔偿57399.50元的结果也不满意:“这三年多来,为了这个官司,我们的花销都超过这个数啦!”

  而对被判赔57399.50元的结果,被告方姜俊武也有些不服。姜俊武的辩护人成戊平透露说:“姜俊武的家属认为,既然判决了姜俊武无罪,那他就不应该再作出民事赔偿。”成戊平称,姜俊武家属还没有明确提出上诉请求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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